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民身分證遺失,可於非上班時間辦理掛失 內政部增設非上班時間受理掛失專線,12月17日上路

目前民眾國民身分證遺失,得在戶政事務所上班時間親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或由本人親自以電話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掛失,或利用自然人憑證於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系統辦理掛失國民身分證。為減少民眾因遺失國民身分證所產生焦慮,避免未申請自然人憑證之民眾,於戶政事務所下班期間遺失國民身分證而無法掛失,本次修正上開管理辦法,增訂非上班時間由內政部辦理掛失國民身分證掛失作業,並於次一上班日由內政部傳真當事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確認,協助當事人辦理補領國民身分證。內政部並表示,已增設非上班時間受理國民身分證掛失專線,電話:02-89127524,自99年12月17日下午5時起正式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