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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謄本

 

申請項目戶籍謄本
申請人

本人或利害關係人

依據法令

戶籍法第65、68條

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

※ 各項戶籍申辦要件仍應依申請時之戶籍法、戶籍法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98年12月1日
 更新)

應備證件一、當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可親自簽名)二、利害關係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