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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身分證

 

申請項目國民身分證
申請人

本人或法定代理人

依據法令

戶籍法第57、60、61條

戶籍法施行細則第19、20、21、23、24條

民法第1091、1092、1094、1110、1094條

※ 各項戶籍申辦要件仍應依申請時之民法、戶籍法、戶籍法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98年12月1日
 更新)

應備證件一、初領: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印章(或簽名)、法定代理人身分
  
  證
二、換領:當事人舊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三、最近2年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換發國民身分證使用),

  相片規格請參照網址
  http://www.ris.gov.tw/version96/idform_000.html